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确定了2020年下半年综合医改6项重点工作任务。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我省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将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持续提升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水平。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实行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
在深入实施健康青海行动中,将持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强重点人群健康促进,按照我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相关方案要求,指导各地区各教学机构科学开展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视力健康管理和预防近视宣传等工作。持续加强对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老年人群体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加大传染病、职业病防治力度,切实做好冬春季流感防控工作,积极开展重点单位以及高危人群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在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将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聘工作。落实卫生防疫津贴调整政策,保障公共卫生人才待遇。落实政策保障力度,加大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政策保障力度。加大对中藏(蒙)医医院、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县级医院(含民族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和公共卫生机构防控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
同时,在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面,将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持续优化医疗保障筹资结构,提高城乡居民筹资标准,人均提高82元,达到940元。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病种付费,动态调整付费标准。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健全监管机制,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建立省内飞行检查制度,深入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
为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我省将完善药品耗材采购政策,积极参与国家组织第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促进科学合理用药,建立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激励机制。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制定并动态调整短缺药品预警清单,对纳入短缺药品目录的我省在产品种,加强质量监管,并按照短缺药品停产报告制度及时报告。
此外,将推进分级诊疗和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完善配套措施,年底前力争在8个国家级试点县取得明显成效。在海东市平安区和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开展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统筹医疗卫生编制资源试点工作。促进中藏医药振兴发展,制定加快中藏医药发展政策措施,推动中藏医药传承创新。